112年8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12年8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彰化銀行、大陸商中國建設銀行臺北分行、臺灣中小企銀、第一銀行、臺灣銀行、兆豐銀行及土地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二、玉山銀行發行兩檔無擔保一般順位美元計價可贖回利率連結結構型金融債券及一檔無擔保一般順位美元計價匯率連結結構型金融債券。
三、百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四、中國信託銀行(青埔分行及善化分行)、台中銀行(頭份分行)、聯邦銀行(中山分行)與陽信銀行(總部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截至112年8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62家,其中本國銀行3,422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3,386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發布單位:中央銀行
發布日期:2023-09-13